心系弱者的调解高手本报记者 汪嘉林 通讯员 舒清海 文/摄
皇甫林标已经60出头,但浑身还是充满了活力。或许正是看中了他这股子激情,武义县司法局没有让他退休后闲着,于是,已经干了40多年政法工作的皇甫林标,又成了武义县桐琴镇司法所的调解员。
调解工作以“快”制胜 “人生活在社会中,有矛盾是正常的,但矛盾不断激化或是扩大之后,结果就不堪设想。当然,我们的工作就是要将矛盾化解在第一时间,而‘快’自然成了取得良好效果的独门绝学。”2004年7月,从武义法院执行庭的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的皇甫林标,来到了桐琴镇司法所工作,同时他也把自己的处事风格带到了该司法所,同事们都善意地称他是司法所里的“急性子”。可不,他无论说话还是做事都特别快,就连走路,别人也得时不时小跑两步才能跟得上他。 2004年8月,台风“云娜”袭击了武义,将桐琴镇某企业一厂房的屋顶吹跑了。这修屋顶的事情不是谁都能干的,除了要有专业技术之外,还要胆子够大。想想看爬到这离地10几米高的地方,万一一脚踏空后果不堪设想。该企业连续几次聘请了专业的房屋维修工人,可都因为对方担心安全问题而未果。 正当企业主为此事犯愁时,桐琴镇东皋村村民徐某主动找上门,说自己完全有能力把这屋顶给修复。对于安全问题,徐某在看了房屋结构后提出自己的方案:只要踩在房屋的龙骨上便没有任何问题。 于是,企业在和徐某谈定报酬、帮工等问题后,当年8月12日,徐某开始了房屋维修。不幸的是,当天下午5点,徐某不慎从11米高的屋顶摔下,送到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之后,徐某的家属跑到该企业要求赔偿28万元,而企业最多只愿赔偿13万元。由于差距太大,双方谁都不肯让步。 “凭我的直觉,在台风过后肯定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产生。”说起这起纠纷,皇甫林标有点激动,因为这是他进司法所后成功调解的第一起纠纷。皇甫林标告诉记者,事发当晚,他和司法所的另一位工作人员来到了徐某家中,在表示慰问的同时也询问了其索赔28万元的理由。第二天一早,他又向企业负责人了解情况。 “这事儿虽然看起来简单,但做起来挺烦。”皇甫林标觉得这工作不能一家家来做,必须同时进行,只有这样才够快,效果才够好。在他的建议下,桐琴镇司法所兵分两路,分别做通了企业和死者家属的工作。“工作做到家,矛盾也就自然而然地化解了。”最终该企业赔偿死者家属18万元。
尽心为打工者维权 接受记者采访时,皇甫林标经常习惯性地盯着电话机,记者感到好奇。原来桐琴镇有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在异乡生活得非常艰苦,一旦有意外发生,他们总是把司法所当成为自己维权的最后希望。于是,皇甫林标义无反顾地把他们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所以这电话绝不能错过一个。“他们在企业里打工,每天干的都是最苦最累的活儿,而每个月就只有七八百元的收入,一旦在工作中出个意外,你叫他们怎么办?作为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为他们维权是当仁不让的。”皇甫林标说。 “他就是这样的人,自己吃了很多苦,但就偏偏见不得别人吃苦,有时在调解时,看到别人残了的肢体,他的眼泪唰唰地就下来了。”桐琴镇司法所调解员陈建源说。 皇甫林标告诉记者,他曾亲眼看到过一只被机器轧掉一半的手掌。“那个贵州籍的20多岁小伙子在一家机械厂打工,在设备检修的时候不慎把手给轧了。”皇甫林标说着眼圈红了。 这个贵州籍小伙最终保住了性命,皇甫林标还帮他争取到了赔偿款。而对于江苏淮安人李某来说就没这么幸运了,在一次建房中他从3楼摔下,当场死亡。 “这起纠纷是我和陈建源一起处理的。小伙子还很年轻,大概只有20出头一点,他的老母亲在儿子的遗体边哭得死去活来。”皇甫林标告诉记者,当时处理这起纠纷的时候正好是双休日,本来要陪老伴去看病,“这事儿一出我怎么能走呢?这样的纠纷应该以最快的速度来处理。” 为了做好调解的前期工作,皇甫林标花了整整一天时间向死者家属和房屋业主解释最高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希望他们能按照法律的精神来处理这起事件。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事发第3天,纠纷就得到了成功调解——房屋业主向死者家属支付了13.2万元的赔偿款。 “虽然金钱并不能买回生命,但至少能给生者一份小小的安慰。”皇甫林标说。 皇甫林标的上衣口袋里总是插着一支钢笔,而他右手边的口袋里则放着一本小小的笔记本。这是他多年的习惯,无论在工作中碰到什么“疑难杂症”,还是遇见不明白的法律问题,他总会记录下来,有空的时候再通过查找资料把这些答案找到。皇甫林标告诉记者,很多时候,前来司法所寻求帮助的当事者,都对法律一窍不通,“这对调解工作而言是一大阻碍,我们的任务就是在调解的同时也给他们普法。”说着,皇甫林标从抽屉里取出了厚厚一叠剪报。这是他到司法所后从各张报纸上剪下的案例分析、新法解释等。 皇甫林标觉得,虽然自己年龄大了,但桐琴镇司法所还很年轻,“这杆‘公平秤’我希望它能健康地发展下去,工作人员都能成为老百姓的贴心人。” |